第一百二十八章 唐朝版生产合作社(二)-《文科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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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服役的人可以统一安排运送粮食,每次运送粮食,一个人都可以运送不少了,不像是平日自带粮食,路上平白无故的消耗很多。”

    那些农民听到了这个合作的方法,也都在心里面进行仔细计算,因为这个方法看起来好像真的不错。因为时不凡这个方法其实是在不触动唐朝时期的土地均田制的情况之下,把若干户人家统一集中起来成立一个组织,而这个组织其实和农垦公司差不多,是有着自己分工的。土地所有权还是自己的,可是却交给大家一起合作规划使用。

    这里面有人负责耕种,有人负责替大家去专职服役。这个徭役是最让大家痛苦的,往往为了服役耽误的时间是正常时间的很多倍。如果有人专职服役,那大家替他耕田也都不是不能够去做的。按照目前这个万年县大概六千户人家,姑且按照六千户人来算,那这样所有人服役的天数加起来也就是十二万天。甚至如果为了服役耽误的时间,也许更是这个数字的几倍。

    可是一旦有人负责专门服役,那等于是直接节省了路上的天数,由此带来的节约的时间和粮食也都不可小看。如果有人专职服役,那这样十二万处以三百六十五,那也就是三百多人也就可以承担起大家的服役任务。

    而这三百多户人家的土地由别的人家代替耕种,到时候大家可以一起给他粮食养活他们的家人也不是不行。而这样有一批人专职服役,那大家给那些服役的人运送物资到时候,也都可以有针对性的计划,不会出现无所计划,个人带着个人的粮食去服役,最后弄得乱七八糟无法统筹安排运送粮食。

    能给统筹安排,这样节省下来的粮食绝对不在少数啊!节省成本就是赚了,这个任何人都明白。

    这里面的粗浅计算,哪怕时不凡这个文科生也都明白,甚至农民自己也是有本账的,自然知道这种方式对于自己其实是有利的。

    不过,时不凡对于这种古代的服役方式,尤其是那种苦役的方式非常嗤之以鼻。古代那种服役方式往往是把一些农民叫来做事,最后做了一些日子,最多也就是十几二十天也就让他们回去。这样很耽误时间的,路途上的耽误时间更是名义上的几倍。而且人家做事还不到一个月,你就让他们走了,这样等于是人家刚刚熟悉工作,你就让他回去了?接着再次换另一批生手过来,还没有彻底熟悉工作,你又让人家走了?这么瞎搞,有意思吗?

    任何人都知道一个熟练工和一个新手,工作效率完全是两回事,有些熟练工的工作效率,甚至是新手的十倍百倍也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种古代的土木工程,同样也是如此。让一个熟练的建筑工来做事,那效率说不定比起新手来说快几倍甚至有些十倍都有可能。你让人家做了不到一个月就让人家回去了,这样人家还没有熟练就回去了,再次换来一批新手,这样不但耽误效率,更是耽误人家本职农业种田。

    这么瞎搞,如果不出问题才怪了。

    “还有这个按照天数来进行计算服役的,那更是一个坑爹啊!按照天数来进行计算服役,那不是在降低工作效率,鼓励他们磨洋工吗?按照我在工商管理所学到的,按时计酬顶多也就是能够发挥出员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工作能力。如果得到了激励的员工,发挥的一般多事百分之八十到九十。这个可是两三倍的差距,如果让一个熟练工和按量计酬的方式,那这样一来一回也就是少说五六倍,多则十倍以上的效率差距。”

    “这么愚蠢的管理方式,到处都是问题,我真是服了那帮古代的地方官了!这种事倍功半的管理方法,不但害了农民,反而自己修建各种土木工程的效率也都快不起来,真是一群坑货。脑子都用到了那些政治博弈方面,不会做些实事了。如果古代官员都能够多一些为百姓解决困难,多一些发展生产的想法,中国提前五百年进入社会.主义不成问题。”

    时不凡已经开始打算,以后可以在万年县之内把那种服役的从时间的标准变成数量标准,这样那些代替服役的人得到了激励,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必然会卖力干活。并且随着专职服役,做了几个月之后,完全变成了熟练工,这样效率更是蹭蹭的往上涨。不然如果一直按照时间来衡量,这样肯定会造成服役的人磨洋工,最后反而耽误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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